大东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为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作用,结合我镇农村公共环境卫生等实际工作需要,报县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优先使用村(社区)居住地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募计划
结合场北村实际情况,特申请开发公共环境卫生岗位,招募乡村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岗位职责
公共环境卫生岗位职责为从事村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现村(社区)居住地人员优先。
(三)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低收入人口;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4、残疾人员;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人员;9、军队退役的人员。
五、招募方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有报名意愿且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请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8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到场北村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乡镇及以上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3.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4张;
5.低收入人口、残疾人、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等需携带低收入人口、残疾证、优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或证件。
(三)面试
统一安排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劳动合同。拟招募人员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内需自行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及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对招募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月)发放。
联系人:刘勇 咨询电话:17301572001
涟水县大东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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