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大东镇场北村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作用,根据淮人社发〔2021〕61号文件规定,经镇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人员11人:其中保洁4人、保绿4人、道路养护3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残疾人、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上优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合同自动解除);
5.大东镇场北村户籍;
6.服从场北村村委统一安排管理。
三、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场北村环境治理及村组保洁(包括垃圾清运等)。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1年8月27日—9月9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到场北村村部报名,填写《涟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疫情防控: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地点进行报名。
(二)面试。
统一安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1.按照应聘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工作由镇纪委、村监委会统一负责。
(四)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报县人社部门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用工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村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照不低于涟水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镇纪委监督电话:0517-82650006。
报名咨询电话: 17301572001 联 系 人:刘勇
附件:涟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涟水县大东镇场北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8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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